沙國女性可開車了 但這八件事仍無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607/1368674/
沙烏地阿拉伯王儲在去年九月著手進行改革,提議開放女性考取駕駛資格。睽違八個月之後,終於在本周一發給女性正式的駕駛執照,並且預計將在六月二十四日解禁,讓女性可以合法開車上路。
雖然這項革新讓沙國的女權看似得到提升,但實際上沙國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還是有許多受到侷限之處,即便可以開車了,以下八點基本權利仍然有待獲得改善:
1. 女性仍必須穿著長及腳踝的罩袍「阿巴雅」(Abaya),從脖子包到腳,通常還得再加上包住頭髮的頭巾。
2. 女性不得和陌生男子有所接觸、牽連。
3. 若必須離開住所、工作場所、旅行、就醫時,必須有男性監護人的陪伴或允許。男性監護人通常是她們的父親、兄弟、叔伯表親、丈夫,甚至兒子。
4. 女性必須得到男性監護人同意才能結婚或離婚。要和外國人結婚的女性還必須得到國家內政部的准許,而且女性不得嫁與非穆斯林的男子。
5. 沒有得到男性監護人准許的情況下,女性不能有自己的銀行帳戶、不能管理自己的資產。
6. 女性可繼承的資產額只有其兄弟的一半。
7. 根據沙烏地法律系統,女性證詞的可信度只有男性的一半。
8. 若夫妻離婚,女性最多只能監護兒子至其七歲、女兒至九歲。
(林宜萱/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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