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左膠應該要收難民了吧! 為什麼要把難民推出台灣呢? 只是因為《難民法》草案仍未有任何進展? 台灣左膠繼續裝死, 卻只會譴責歐美白人國家接受難民不夠多+歌功頌德梅克爾.
遭疑助澳洲迴避難民 外交人士:補醫療缺口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4/1379072/
姜皇池:台澳難民醫療備忘錄:好心被雷親?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626/1379649/姜皇池/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
澳洲《雪梨晨鋒報》報導,澳洲政府2017年9月與台灣簽定一份尚未對外公開的諒解備忘錄,台灣同意讓澳洲將安置在諾魯、且亟需醫療照護的難民送到台灣進行醫療。個人以為對難民伸出援助雙手,若力所許可,台灣自然不該置身事外。
根 據聯合國難民總署統計,目前全世界有6500萬流離失所人士,其中有2200萬難民,至於百分之六十難民由10個國家收留,且百分之九十三的經費是10個 國家所提供,而隨著難民人數持續成長,將所有負擔加諸上述少數國家之上,顯然失之公允,收留與支持難民的負擔如何公平地分攤,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
因 此2016年9月聯合國大會開會伊始,隨即通過《關於難民和移民的紐約宣言》,宣稱:「為滿足難民和接收國的需要,我們承諾更公平地分擔收容和支助世界難 民的負擔和責任,同時考慮到各國已作貢獻和不同的能力和資源。」並將於2018年擬定《難民問題全球性契約》(Global Compact on Refugees),建議有關負擔分攤的公平分配,雖然各方認定通過具拘束力文件微乎其微,但藉由軟法文件加諸國際社會各成員責任,應是既定方向。
台 灣雖不是1951年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國際公約》與其1967年《議定書》的締約方,然在此等呼籲各方公平分攤呼聲日益高張之際,台灣縱使一再遭到排 擠,在正式國際關係地位幾乎是「國際難民」,但似乎亦將無以逃脫對難民救助貢獻部分心力的責任,因此若真能藉由國際合作向國際社會展現誠意與能力,或許是 可取之道。
縱先不論我國是出於何種動機伸出醫療援手,該諒解備忘錄核心規範是:當澳洲所收留境外難民有緊急重大醫療需要時,台灣提供協 助,然「緊急醫療」竟是送到5500公里的台灣醫療,而非就近前往澳洲?不僅如此,該備忘錄的執行,更讓台灣灰頭土臉,不僅未獲國際輿論讚賞,反而負面評 論不斷。
首先,去年伊朗難民來台醫療事件,英國《衛報》呈現的是:台灣竟讓兩名需要繼續治療,不願回去的母子,在澳洲警力強押下離開台灣,結果是台灣駐英代表處副代表投書解釋:是該等難民同意來台醫療後離開,並無強迫情事。至於本案主要責任者澳洲,袖手旁觀,一派沒事。
現 在澳洲報紙再披露,澳洲簽署此一諒解備忘錄目的是要避免難民在澳洲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後,尋求澳洲國內法救濟繼續居留。從此觀察,簡直是把台灣當作澳洲規避 國際與國內責任的工具?報導又說,澳洲曾試圖與多個國家簽署此等協議,但其他國家皆不願意,惟有台灣伸出援手。倘若如此,則更不知從何說起?台灣或許「佛 心無量」,真如外交部發言人所說:「持續秉持普世人權與健康價值的原則,協助友邦提升醫療水準,並與理念相近國家,繼續深化在醫療援助、人道救援。」但該 諒解備忘錄竟然像是帶通姦對象上旅館,還要偷偷摸摸的。
簽署該秘密文件的結果是落得台灣政府裡外不是人。對外成為澳洲打壓難民權益的幫兇與工具,對內好像政府幹出見不得人的醜事,既無人知悉,更無從監督?
吾人誠摯呼籲:假如澳洲無法給予合理滿意的解釋,政府應審慎思量終止此種令人不解、「神秘且見不得人的」醫療「人道」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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