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14. Juni 2018

在亞美尼亞詐騙 台籍主嫌在中國遭判刑11年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614/1373295/

又有台灣詐騙犯在中國遭判重刑,前年一批台灣詐騙犯在亞美尼亞行騙被捕、遭遣送中國,昨天其中第一批、29名被告在中國廣州市接受一審判決,其中兩名主嫌陳俊志、林宗儒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6個月,其餘27名被告人判刑3至10年不等,併處罰金。

根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8月間,陳俊志、林宗儒分別在亞美尼亞境內,糾集他人利用發送語音包、撥 打電話等手段,冒充電信、行動客服人員、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虛構被害人因電話欠費且被人盜辦電話卡而涉嫌犯罪等虛假事實,對中國居民進行電信 詐騙活動,先後騙取共計人民幣166萬餘元(約780萬元台幣)。

法院認為,被告陳俊志、林宗儒等29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組成犯罪集 團,在境外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針對不特定多數大陸居民實施電信網路犯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均應予以懲處。各被告 人如實供述參與詐騙的罪行,其中3名被告人退賠贓款共計11萬餘元人民幣。

法院通報宣稱,其中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均獲指派公設律師提供辯護,但未說明這些被告是否要上訴。

這29人都是2016年9月,從亞美尼亞被遣返中國的台灣人,當時共有129名在當地涉及詐騙的嫌犯遭中國以專機押解回中國,其中78人是台灣人,昨天29名被告僅是其中的第一批受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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