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tag, 2. Dezember 2018

遊艇運毒在日落網 台籍船長二審重判25年



6名台灣人前年5月涉嫌駕遊艇運送近600公斤安毒到日本沖繩被捕,其中46歲的李姓台籍船長上月底二審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25年徒刑、罰款1千萬日元(271萬元台幣)。

2015年5月,李姓船長與另外兩男三女駕遊艇從高雄出發,先到石垣島,再停泊那霸港,6人通關時被搜出夾帶少量K他命,執法人員進一步登船檢查後,才發現597公斤安毒,是日本國內最大規模運毒案,也是亞洲第三大安毒案。

這艘遊艇船籍是馬來西亞,登記在台灣人名下,當局懷疑他們從東南亞取得毒品,經由台灣運到日本。6人在沖繩落網後有3人認罪,船長等三人否認運毒。船長在一審判決後仍不認罪,今年2月提出上訴。

上月29日二審判決,福岡高等裁判所那覇支部審判長說認定,被告是船長,應屬共犯中的主導地位,裁定維持一審的重刑。同案有3人遭起訴,其中2人已被定罪。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1202/14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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