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4. Oktober 2018

地獄船虐漁工日操14小時、月薪9千 福甡11號遭重罰255萬元


國際勞工組織在今年7月17日指出,「福甡(音同深)11號」違反《漁撈工作公約》遭南非扣留,是該公約上路後全球首例被逮漁船,遭受虐漁工控訴是地獄 船、船上工作如奴隸。漁業署今公布調查結果,福甡11號漁工休息短,每天不到10小時,等同每日工作逾14小時,且薪資給付不足,每月工資僅9千多元,生 活照顧不佳,重罰船主55萬元、仲介200萬元,並將船主、船長、仲介送辦。另9月份「金昌6號」船艙起出禁捕魚種,開罰船主950萬、船長190萬元, 漁業署針對2案共開出1515萬元罰鍰。

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表示,福甡11號兩大違規,一是根據船員訪談,福甡11號進南非前,曾捕獲1尾丫髻鮫及個位數的狐鮫、花鯊等禁捕魚種,雖依規丟棄,但卻未填報電子漁撈作業日誌,事證明確,開罰船主100萬元、船長20萬元。

其 二、依國內規定,漁工薪資至少應每月450美元,但福甡11號有8名船員每月工資僅300美元(折台幣僅9249元),且漁工休息時間每日不達10小時、 還有無端提前解僱、遭打罵狀況,船上飲水水質欠佳、船體老舊沒空調等問題。漁業署開罰船主共55萬元,收照5個月,仲介業者罰200萬元,並在10月1日 將船主、船長、仲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外,有捕獲鯊魚嚴重回報不實的「金昌6號」,原訂9月5日進小港漁港卸售漁獲,當天凌晨卻先航進小琉球漁港,接著進入東港鹽埔漁港停泊,因形跡可疑遭稽查。

9 月13日進行全程卸魚檢查,該船船艙起出禁捕平滑白眼鮫(黑鯊)3萬6820公斤及汙斑白眼鮫(花鯊)930公斤,已全數查扣,船主及船長9月26日至署 說明,坦承違規。漁業署依遠洋漁業條例第36條規定,開罰船主950萬元並收照6個月、開罰船長190萬元收回漁船船員手冊6個月,另銷毀該批非法漁獲。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從去年1月修改並執行「遠洋漁業三法」,至今年9月底,總共開出123張處分,總金額高達1億7百多萬,在漁業署宣導下,後續違規處分會減少。

陳吉仲說,福甡11號是外籍漁工薪資一個月不足450美元的開罰首例,也是首次針對仲介重罰案例。但陳強調,懲處不是只為撤除黃牌,也是為台灣漁業永續努力。(陳怡文/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004/144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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