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頭、甩耳光、腳踹臉 外籍女看護狠虐8旬翁
惡劣外傭!一名林姓網友在「爆料公社」控訴,80歲的爺爺向家人表示在家中常遭印尼看護虐待,林姓網友暗中架設錄影機蒐證,赫然發現看護不但硬塞食物,還直接賞爺爺巴掌、戴帽子時用力巴頭、甚至舉起腳,作勢要往爺爺臉上踹,爺爺無力反抗。
勞動部親今天下午一度表示發生在台中,但台中市勞工局表示,沒有接獲相關個案。勞動部隨後改口說是一時說錯,目前的確無法知道是哪個縣市的案子,周一上班日會清查究竟發生在哪裡。若確認台灣外勞有這款行徑,會廢止聘僱許可,註記終生不得來台。
林姓網友PO文指出:「人老了就只能被這種人凌虐嗎?一定要拍到影片才能趕走印尼看護嗎?沒拍到的地方不知被欺負成甚麼樣?當80歲的老人告訴你,他被印尼看護打時卻苦無證據,這就是台灣的現狀吧!
等到法律程序跑完⋯外勞早跑了⋯可憐的台灣人(再繼續保障所謂弱勢的外勞啊⋯⋯)」看到一幕幕誇張的畫面,80幾歲的老人家被這樣對待,這口氣,誰吞的下?監視器畫面看到不斷拿湯匙網老人家猛塞食物,還硬壓!打頭,打臉,甚至甩耳光,更離譜的是還用腳踹!!!
拜 託一下政府,給個退場機制吧!不要一味的保護外勞 也要制定保護雇主的政策!勞工局請用點心吧!」「這種會欺凌病患的外勞,仲介業者也不歡迎這樣的外勞入境台灣。在國外透過面試,外勞都是很誠懇的面容,都 說她會努力工作……看看是否能在居留證系統留有紀錄,類似台灣的良民證,這樣仲介在挑選工人(已來過台灣工作者)時,透過居留證查核,就能知道是否有施暴 紀錄....」「惡質的看護不該只是遣送!不該只是遣送!不該只是遣送!此惡劣看護,政府您看見了嗎!
網友紛紛留言痛批:「看了好生氣喔,非常惡質的外傭~」也有人直言:「真想打死她」
台 中市勞工局外勞事務科長張嘉珮指出,如果外勞虐待雇主屬實,雇主可根據《就業服務法》提出「停聘」要求,並在該外勞依法被遣返回國且永不得回到台灣工作 前,對施虐外勞根據《刑法》和《民法》要求傷害賠償,並要求勞工局同意由另一外勞接替原外勞工作,不受原本聘僱外勞時間限制影響,爭取既有權益。
至於仲介公司是否有責任?張嘉珮表示,如果雇主之前並未向仲介公司反映外勞不適任,負責仲介人力的仲介公司就沒有責任;但如果仲介公司明知外勞不適任卻未處理,導致雇主遭虐受傷,勞工局就會依照情節輕重處仲介6~30萬元不等罰鍰。
執 業律師林瓊嘉表示,印尼籍女看護涉嫌對照護的老翁甩巴掌等粗暴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每次獨立傷害行為可 一罪一罰論處,另依《老人福利法》第51條,對老人出現遺棄、傷害、妨害自由、身心虐待等行為,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並公告其姓名。而勞動部 也可依權撤銷女看護工作證;另外女看護犯罪行為地在台灣,依據犯罪管轄權,她需在台執行裁處後,再由移民署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強制驅逐出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02/14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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