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27. August 2018

女同志因性行為遭判鞭刑 大馬伊斯蘭法庭延後行刑


馬來西亞北部保守的登嘉樓州,一對女同志今年4月遭伊斯蘭教法(Sharia law)執法人員逮捕,被控從事同志性行為,並遭當地伊斯蘭教法庭判處鞭,原定今天行刑。不過法院今天宣布,因「技術原因」延後至下周一(9月3日)行刑。

路透、法新社報導,這對女同志分別為32歲及22歲,執法人員4月間在一輛停在公共廣場車內發現她們,指控她們違反伊斯蘭教法的同志性行為禁令。伊斯蘭教法院判處她們鞭刑6下、罰款3300令吉(約2萬4500元台幣)。

登嘉樓州伊斯蘭教法院人員今天表示,原定今天執行的鞭刑,將延至下月3日舉行。另一間法院的官員表示,由於行刑需要多個單位配合,因此必須先解決技術問題。目前兩名被告都已獲保釋。

馬來西亞約6成民眾信仰較寬容的伊斯蘭教,但近年有越來越保守的趨勢,當地的同志與跨性別(LGBT)族群面臨越來越多打壓,經常遭到當局針對性的執法。維權人士希望,延後行刑能給維權團體更多時間,讓兩名女同志最後免於受罰。

馬來西亞採行雙軌司法體系,伊斯蘭教法庭可以處理宗教與家庭事件,例如通姦案。鞭刑的行刑過程不會公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828/14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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