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stag, 10. März 2018

澳7-11剝削3中國留學生 台籍前店長遭告上法庭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311/1312274/

澳洲墨爾本市區一家7-11便利商店的前加盟商,因為涉嫌剝削3名中國留學生而被告上法庭,台灣籍的前任店長強迫3名留學生員工,必須將每周的部分工資退還到店內的保險箱,或者直接匯進她的銀行帳戶,藉此來壓低他們的實際工資,以掩蓋剝削的事實。

《澳 洲新聞網》指出,被告是曾在2017年3月前經營墨爾本市中心William St街上一家7-11的夏景奇私人有限公司(Xia Jing Qi Pty Ltd,音譯)和該店的前任台灣籍店長林愛玲(Ai Ling 「Irene」 Lin,音譯),3名受到剝削的員工都是中國留學生,年齡在21歲到24歲之間,持有澳洲學生簽證,而林愛玲也持學生簽證住在澳洲。

2016 年7-11澳洲總部設立了高科技工資系統,確保員工獲得合法的最低工資標準,但林愛玲在2015年底告訴這3名員工,他們將通過這個新的發薪系統獲得工 資,就在工資單系統建立後,林愛玲涉嫌強迫3名員工以現金方式繳回數千元澳幣工資,必須將每周的部分工資退還到店內的保險箱,或者直接匯進她的銀行帳戶, 藉此來壓低他們的實際工資,以掩蓋剝削的事實。

而根據澳洲2010年度公布的零售行業通用薪資標準,這些員工有權領取標準時薪,其中包括24.3元澳幣(約550元新台幣)的散工時薪,周日可領取高達38.88元澳幣(約880元新台幣)的時薪,以及公眾假日高達48.6元澳幣(約1,100元新台幣)的時薪。

但 在返還這部分工資後,這3名中國留學生員工的時薪只剩8.53元澳幣(約193元新台幣)至26.52元澳幣(約600元新台幣)不等,與規定的薪資標準 差距甚大。據了解,這3名中國留學生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間被剋扣了6,674元澳幣(約15.1萬元新台幣)的薪水,現在已經成功獲 得了賠償。(邱奕欽/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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