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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林和駿2017年考上台灣大學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但還沒就讀就被一名15歲少女提告指控誘拍裸照,檢警搜索林男住處在他電腦竟查到82名未成年少女裸照,最小的才9歲,影照所佔容量高達120G,林男還將裸照傳給蘿莉「同好」欣賞。最高法院今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80罪,每罪判刑1年4月、1年2月不等,合計判刑102年1月定讞,另有2名少女被誘拍裸照部分,發回更審查明犯案時間,檢方後續將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
此外,林和駿將蘿莉裸照散布給同好欣賞的犯行,觸犯供人觀覽兒童猥褻行為電子訊號8罪,最高法院每罪判刑3月、4月不等,合計2年6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共90萬元,這部分今也判決定讞,加上不得易科罰金的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80罪,林和駿共有88罪、合計104年7月徒刑定讞。
現年26歲的林和駿家境富裕,父母栽培他念醫科,在慈濟科技大學就讀時以推甄考上台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他的臉書照片都是戶外活動的陽光健康照片,不料資優生林男竟是淫狼,透過臉書等通訊軟體以假身分與未成年少女搭訕,進而哄騙、威逼對方拍裸照傳給他,全案2017年爆發後,台大隨即註銷林男的錄取資格,他未進入台大就讀。
檢警查出林男從2014年到2017年間,上網以戀愛交往、大哥哥照顧小妹等藉口鬆懈少女心防,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稱,誘騙對方自拍裸照傳給他,他再用從網路下載的不明男子裸照「以假換真」取得信任。
少女寄裸照後若不願繼續交往,林男就會傳訊息給對方,揚言公布裸照,逼迫少女繼續與他交往,檢警從他的電腦裡清出120G容量的裸照,共有121個檔案夾,共有81名少女及1名剛滿18歲的女子受害。
變態的是,林男還為每個被害人建立資料夾,依她們的姓名、年齡、學校、身材作出評語,並以日期分類,例如「9歲小三國小超清純超美有FB有影片」、「小四國小超色有地址」,多名受害少女出庭陳述遭林男誘逼拍裸照的經過,其中一人說:「他就威脅我說如果我不傳的話,他就要殺掉我父親…他說我先傳我的裸照給他,他再傳他的裸照給我,我就傳我的裸照給他。」
林男被逮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的人際關係很糟、很自卑,在網路上發現用匿名方式可以結交許多小女朋友,才會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他還向法官求情說自己因為本案而無法就讀台大研究所,目前當五金技工,每月收入約2萬2000元,要跟父親共同扶養爺爺、奶奶等,請求輕判,但法院認為這些都不構成減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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