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5. Februar 2018

2018.02.05 臉書果然就是包庇戀童癖的大本營, "沒錢生小孩賣給人家幹啊", 竟然是不違反臉書規制.


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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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大想碰」 淫男誘同居人邀女兒3P被拒竟硬上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06/129241

新北市一名51歲陳姓男子覬覦同居女子的15歲女兒美色,竟無恥對同居人說:「妹妹年紀輕輕,漂亮又可愛,胸部又大,我想碰你女兒。」還稱願給1萬元,要同居女子幫忙詢問女兒要不要玩3P,遭拒後仍進入少女房間強吻並強脫衣褲襲胸,新北地院昨依對少女強制猥褻罪判陳男11月徒刑。

去年1月陳 男和一名女子分別帶自己的小孩到蘆洲區同居,同年4月初,陳男的同居女子對女兒說,陳男願給1萬元邀她一起玩3P,少女當場拒絕,隨即轉身回房間,當天晚 間陳男和同居人外出喝酒,半夜回家後,陳男卻尾隨同居人一起進房間,3人同睡一床,之後陳男趁同居人牙痛離開房間去吃藥,將手放在少女胸部,少女立即推開 並下床,陳男竟從後熊抱少女摀嘴、強脫衣褲並強吻、舔胸。

少女奮力掙脫後逃離房間,跑去找母親,透過臉書向姊姊、乾哥哥求援,最後在乾哥哥勸說下報警並驗傷,新北地檢署依對少女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

新 北地院開庭時,陳男否認犯罪,辯稱喝酒後就醉了,回家就睡覺,不知發生什麼事,但因少女指證歷歷,且胸部檢體驗出陳男DNA,少女的母親也證稱陳男曾提議 跟她女兒嘿咻,她回稱:「不可能」,且案發時她也制止陳男,怒問:「你是故意嗎?」「她都可以當你女兒了,你下的了手?」陳男不僅回答「對」,還回稱: 「為何不敢?」法官認定陳男罪證明確,依對少女強制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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